为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的开展和公安事业的发展,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道路管理勤务辅警人员50名。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和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勤务辅警岗位招聘50名,其中从复退军人中招聘10名、从社会青年中招聘40名(女性10名、男性30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纹身、无肢体性的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
4、学历要求: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社会青年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8年12月30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的运城籍公民;复退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1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现从事公安工作及交通管理工作的优先录用,可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88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过的,受过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有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明确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协警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邪教组织的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和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6年12月27日--2017年1月2日)
通过新闻媒体、新绛县人社局信息网www.xjrej.com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岗位、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2017年1月3日--1月4日)
1、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由本人在新绛县人社局信息网下载填写《新绛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见附件),并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签字、盖章。
2、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
3、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需要当场测量身高,并由本人在新绛县人社局信息网下载填写《新绛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考材料应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不论何时,取消一切资格。
4、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4日。
(2)报名地点:新绛县公安局政工科(二楼)。
5、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2份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2001年以后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2)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三)、笔试(2017年1月7日)
1、笔试内容
笔试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场、考号随机编排,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1月7日早9:00-11:00
笔试地点:新绛县职教中心
3、计分方法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笔试结束后,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聘用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体能测试人选。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作自愿放弃。
1、项目及合格标准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结合录用岗位的特点设置。
具体测试项目:
男子组合格标准为:1000米跑4分25秒以内。
女子组合格标准为:800米4分20秒以内。
2、测试方式
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人,采取设定专门场地、全封闭管理、现场随机抽号、不报考生姓名、全程录像监控、考生互相监督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结果在新绛县人社信息网进行公示,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将在“新绛县人社局信息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内容为各岗位应具备的专业技能或能力水平,面试采取讲答形式。面试成绩须合格(不低于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得迟到。考生分组和出场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评分、亮分、记分、统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在“新绛县人社信息网”公示考生的总成绩及排名。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采取笔试加试方式确定)。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加分,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新绛县人社局信息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各岗位名额与合格人员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各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均可参加资格复审),有公安工作经历以及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优先。
根据岗位报考条件及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核实身份,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因复审不合格或放弃所空缺的名额,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资格复审结束,在“新绛县人社局信息网”发布进行体检人员名单。
因各种原因从复退军人中招聘勤务辅警人员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社会青年中递补。
(七)、体检
体检在统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依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八)、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身素质、业务水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考核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
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工伤社会保险。
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待遇按新绛县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上浮1000元执行。
五、具体要求
1、工作人员要精心组织、严肃认真,互相配合,保证质量,协调有序开展工作。
2、要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实行岗位责任制,杜绝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工作人员如有违纪,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调离或开除。对于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资格。
3、招聘工作全程录像,资料留存备查。接受新绛县公安局纪委的监督。
咨询电话:15333063330
监督电话:13303593358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