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是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直属的综合性环境科研机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研究、矿山受损生态及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研究、环境经济政策及节能减排技术研究、流域生态健康与生态环境承载力研究;开展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区域生态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区域生态遥感及气、水、声、固废、土壤污染源与环境监测、生态环境规划、战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内设:生态环境研究所、土壤环境研究所、水环境研究所、大气环境研究所、环境工程研究所、环境政策信息研究所、咨询规划研究所等专业研究部门。
一、招聘岗位
1、招聘博士岗位说明
2、招聘硕士岗位说明
二、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环保科技事业;
2、在读博士/硕士毕业生应于2017年10月1日前取得学位;
3、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岗位要求
(1)博士生:应具备独立组织课题研究工作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硕士生: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能力要求
(1)博士生应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可独立从事国际合作交流工作;
(2)硕士生应具备较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6、有相关环境工作经验人员、持有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可从本公告发布起填写《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并将以下材料整理成PDF文件发送至sxhkyzhb@163.com,邮件名称请规范为“应聘专业名称+学位+姓名”。
1、二代身份证、本科硕士博士学历证、学位证、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在读学生仅提供身份证和成绩单);
2、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论文摘要、发表论文和主要研究课题的简介;
3、其他学术研究成果证明。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将通知参加面试。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和技巧、举止仪表和自我情绪控制等7个方面测评要素,根据考核结果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四、岗位待遇
拟聘人员确定后,我院将组织岗位试用,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确立聘用关系,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
(一)博士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人才引进相关规定,符合条件和我院业务发展需要者解决事业编制;
2、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按山西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0万元;
4、三年内根据单位研究方向每年提供不少于15万元的科研经费。
(二)硕士
1、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与事业编制职工同岗同酬;
2、享受五险一金和休假、定期体检、培训、晋升、职称评定等待遇;
3、享受项目绩效奖、午餐补助、采暖补助等待遇。
五、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游女士
联系电话:0351—6262191
附件: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请发送简历到sxhkyzh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