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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7年度上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09 15:12     本文作者:山西人事网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17年度上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17〕5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7年度上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定于5月21日举行,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为方便应试人员报考,根据考试相关规定,我们编制了《山西省2017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报考手册》(以下简称《报考手册》),内容包括考试时间、专业设置、考试收费、报名流程、报名条件、注意事项、考场规则、违纪违规等,应试人员须认真阅读。


    二、报名时间


    报名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须在山西,报名资格须符合《报考手册》中的规定;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考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3月10日至3月19日


    网上交费:3月10日至3月20日


    准考证打印:5月15日至5月18日


    成绩查询:7月21日后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发票领取:5月15日至19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302办事大厅(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联系电话:0351-7338331)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资格审查对象为在本年度考试中报考一级翻译、二级翻译免试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


    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查对象应严格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学历学位


    证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表见《报考手册》表4)、身份证、山西省户籍或居住证等相关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发布《资格审查通知》:7月28日前


    现场资格审查:8月2日至8月3日


    联系电话:


    0351-7330283(网报咨询、资格审查)


    0351-7339662(成绩复核)


    0351-7330067(考试收费)


    有关口译考试相关事项(BFT考点)请联系山西大学外语学院(207办公室),地址:山西太原坞城路36号,邮编:030006


    联系人:聂建中韩慧卿


    联系电话:0351—7011732传真:0351—7018468-1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3月9日


    附件:山西省2017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报考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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