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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2017人才引进政策及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发布时间:2017-03-29 08:53     本文作者:山西人事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学校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学校学科建设水平,早日实现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办学目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层次人才引进应围绕学科攀升计划,以进一步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为宗旨,大力引进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学科方向、新兴学科以及紧缺学科的海内外优秀人才。

    第三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坚持“公开招聘、分类引进、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工作原则,突出“德才兼备”的选拔标准,鼓励团队引进。

    第二章引进人才的层次和条件

    第四条根据引进人才的学术成就和学术水平,高层次人才分为以下五个层次:

    (一)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其他国家的院士;

    (二)第二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1.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3.中组部千人计划专家;

    4.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5.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

    6.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

    7.以成果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国家科技三大奖(或特等奖前4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一名)、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或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具有重要学术成就和影响的国内外公认的拔尖人才;

    8.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或“973”计划首席科学家;

    9.国家级教学名师。

    (三)第三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1.长江学者青年项目人选;

    2.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

    4.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

    5.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6.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

    7.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8.山西省“三晋学者支持计划”入选者;

    9.兄弟省份学者计划入选者;

    10.国内外著名高校的学术带头人。

    (四)第四层次获得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学位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同时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

    2.近3年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山西师范大学权威刊物级别认定目录(2016版)》认定的IA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

    3.文科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奖励1项;理科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奖励1项;

    音乐、美术、书法、传媒及其他学院部分紧缺专业适当降低。

    (五)第五层次:国内外高校毕业的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5周岁,紧缺专业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依据学习背景、学科类别和学术水平分为两档:

    A档: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山西师范大学权威刊物级别认定目录(2016版)》认定的IA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IA级以上论文1篇,IB级学术论文2篇。在读博期间有出国访学经历的优先;

    B档: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山西师范大学权威刊物级别认定目录(2016版)》认定的IC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IC级以上1篇和被CSSCI或北大核心收录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音乐、美术、书法、传媒及其他学院部分紧缺专业(以当年学校认定的目录为准):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山西师范大学权威刊物级别认定目录(2016版)》认定的IC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在被CSSCI或北大核心收录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学术论文署名导师排名第一,应聘博士排名第二的,视为应聘博士为第一作者。)

    第三章引进人才的待遇

    第五条学校按照“一人一议、一队一议、发展为先、按需支持”的原则,聘期内,除享受国家工资外,参照下述标准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应待遇。

    (一)第一层次:年薪100-120万,提供200平方米左右住房及安家费(税后)200万元;实验性理科科研资助费1000万元(其中实验室建设费500万元,科研启动费500万元),非实验性理科及人文社会学科科研启动费300万元。

    (二)第二层次:年薪60-80万,提供120平方米左右住房及安家费(税后)100万元;实验性理科科研资助费500万元(其中实验室建设费300万元,科研启动费200万元),非实验性理科及人文社会学科科研启动费200万元。

    (三)第三层次:年薪30-40万,提供100平方米左右住房及安家费(税后)70万元;实验性理科科研启动费200万元,非实验性理科及人文社会学科科研启动费100万元。

    (四)第四层次:提供过渡性住房及安家费(税后)35万元;科研启动费理科50万元,文科20万元。

    (五)第五层次:提供过渡性住房及安家费(税后)20-25万元(A档25万元、B档20万元)。

    科研启动费:理科10万元、文科5万元。

    (六)引进团队事业发展费:一队一议原则

    第六条配偶安置

    (一)学校引进的第一至第四层次类别人才以及紧缺专业急需的博士(后)的配偶安置按照我省及我校的相关政策执行,配偶有工作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人事关系调入学校;配偶无工作具有硕士学历的,按学校当年政策申请按照人事代理方式安置到学校工作,享受学校同工同酬非事业编制人员待遇;配偶为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学校推荐安排临时工作。

    (二)除紧缺急需专业外,学校引进博士(后)毕业生,原则上不再安置配偶工作。配偶有工作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可以调入我校,配偶为博士但不符合引进要求的,可安排工作,不享受人才引进待遇。

    (三)学校引进的博士(后)毕业生(配偶具有硕士学历的),来校工作3年内达到学校引进第四层次人才要求(成果以山西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其配偶可申请按照学校当年人事代理政策安置到学校工作。

    (四)引进人才调离学校,其配偶享受了学校安置政策的,其配偶应同时解聘。

    第七条引进人才符合国家及山西省有关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为引进人才申请落实国家、山西省给予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和待遇。

    第四章工作机制

    第八条学校每年设立引进人才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第九条学校成立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第十条建立人才引进工作校院(所)两级管理模式。院所要成立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积极做好人才的引进条件、工作任务和管理考核等工作。

    第十一条经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聘用的引进人才,由人事处为其办理入职报到手续,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相关待遇。

    第五章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程序:

    (一)学校发布招聘公告

    (二)应聘人员提交申请(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能证明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和有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三)院所初评

    院所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学科方向、学术水平进行初步审查,形成初步意见后向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确定应聘人员来校面试。

    (四)面试考核(第一至三层次引进人才不需要面试考核)

    人事处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以及院所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成员组成面试小组,邀请应聘者进行公开学术答辩及专业基础课试讲,对应聘者的学习经历、学术水平、科研成果、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评估,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并将评估结果和相关资料报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拟引进人员体检

    (六)签订聘用合同

    人事处明确引进人才及其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并报请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

    第六章附则

    (一)自引进人员报到之日起,学校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引进人才在我校的最低服务期原则上为8年。

    (二)为引进人才提供的待遇只在引进时享受一次。引进人才同时满足校内和校外待遇时,同种待遇只享受最高项,不重复享受。

    (三)学校鼓励按学术团队引进人才,尤其注意引进能够填补学校学术学科空白的高水平学术团队。

    (四)对引进人才起重要作用的学科,在引进成功后,学校给所在学科一定额度的奖励,用于学科建设和发展。

    (五)本方案自山西师范大学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山西师范大学高层次引进人才办法》(晋师人字〔2014〕1号)同时废止。

    (六)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需求专业

用人单位

中国语言文学、编辑出版学、民俗学(含民间文学)     

文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法学等   

政法学院 

世界史(国别史)、旅游管理     

历史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  

外语学院 

教育学、心理学  

教育科学学院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经管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哲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美术学 

美术学院 

音乐学   

音乐学院  

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计学院  

物理学、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     

物信学院  

测绘科学与技术、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等   

地理学院  

戏剧与影视学(广播电视艺术学)   

传媒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科学学院 

体育学 

体育学院  

戏剧与影视学、文化产业   

戏剧与影视学院  

课程与教学论 

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师教育学院  

美术学/书法  

书法学院  

  注:投递电子简历附件名称格式

  姓名-应聘 学院 岗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扩展名

  例如:张三-应聘 文学院 文艺学-北京大学-古代文学-博士研究生.doc

各学院简历接收人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

办公电话

邮箱

文学院  

陈老师 

0357-2051163 

sxsdwxyzp@163.com

政法学院  

胡老师 

0357-2051167 

zfxy@sxnu.edu.cn

历史学院 

孙老师 

0357-2051511 

sunningren@126.com

外语学院 

吴老师 

0357-2051575 

191712821@qq.com

教育科学学院 

陈老师 

0357-2051177 

cjhsx@163.com

教师教育学院  

李老师 

0357-2051807 

59588953@qq.com

经管学院  

景老师 

0357-2051204 

1976389532@qq.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赵老师 

0357-2051786 

zyx2051038@126.com

美术学院 

柴老师 

13835715919 

790214070qq.com

音乐学院 

孙老师 

0357-2051012 

sxsdsm@163.com

数计学院 

贾老师 

0357-2051185 

181786053@qq.com

物信学院 

王老师 

0357-2051189 

249147827@qq.com

地理科学学院 

郝老师 

0357-2051200 

546102505@qq.com

传媒学院 

汪老师 

0357-2051287 

c.y.water@163.com

体育学院  

高老师 

0357-3016759 

guanfa.gao1117@163.com

食品科学学院 

侯老师 

0357-2051247 

sxsdgc@163.com

戏剧与影视学院 

简老师 

0357-2051160-1 

jane2016feel@163.com

书法学院 

刘老师 

0357-2051245 

sxsdsfxy@163.com

教科院 

王老师 

0357-2051161 

3803515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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