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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2017招聘方案
发布时间:2017-05-23 16:03     本文作者:山西人事网

    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急救为一体,以中医为主,中西医结合的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院。国家重点建设中医院;先后被评为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山西省政风行风评议、医德医风建设先进单位,“五一”劳动奖状获得者等荣誉称号。


    医院占地面积91亩,建筑面积4.8万㎡,现有在职人员一千余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47人,博士17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40人。国务院特贴专家3名,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2名,全国中医药优秀人才3名、中医药领军人才8名,全国名老中医学术经验指导老师7名、学术继承人14名。编制床位500张,开放床位800张。卫生部临床重点专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4个。省级重点专科7个;院级重点专科4个。


    医院始终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确立了“以德立院、质量强院、科技兴院”的发展思路,形成了“崇仁、尚实、精业、善学“的医院精神。对急危重症病人履行“有钱无钱,救命第一”的服务承诺,多项惠民举措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走出了“公益与效益同步,患者与医院双赢”的健康发展模式。为满足医院发展需求,不断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现诚邀医学高端人才、名校博硕士加入我们的团队,待遇从优。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1.医学博士岗位,招聘数量5名,医学类专业;


    2.临床医学硕士岗位,招聘数量8名,要求为临床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具有规培合格证优先录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所学学科、专业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要求;


    3.硕士岗位面向2016、2017年毕业生招聘;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在省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和我院官方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1.由我院领导、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和相关专家组成现场招聘工作组,赴现场招聘。


    2.成立招聘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本院专家不超过1人。


    3.发布招聘信息,包括招聘岗位、应聘条件和工作程序等信息。


    (二)招聘时间


    拟定于5月25日9:00-17:00报名,5月26日考试。


    招聘地点


    北京大学医学部跃进厅4层会议室。


    (四)报名


    现场组织报名,应聘人员需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个人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毕业学生需持学生证和应届毕业生证明。


    (五)资格审查


    现场由院人事科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


    (六)招聘考试程序


    1.博士招聘考试


    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硕士招聘考试


    (1)我院专家组将应聘者简历信息汇总后综合考量应聘者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临床技能、科研成果、发展潜力和学分成绩等因素进行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


    (2)参加复试人员数与岗位数比例达到5:1的岗位需组织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比例不达5:1,经初试后直接进入复试。


    (3)复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学习、基本素质等综合素质情况。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如参加笔试者,该成绩占总成绩的40%),最低合格线为60分。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拟聘人员


    现场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工作组的考核意见,按1:1确定拟聘人选。


    4.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和遵纪守法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不予递补。


    5.体检


    拟聘人员在指定三级甲等医院接受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不予递补。


    6.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省卫生计生委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经省卫生计生委同意,报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7.聘用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将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山西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2017年5月19日

   附件下载.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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