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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县2016年公开招聘70名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04 16:18     本文作者:山西人事网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21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16年前(含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数量、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高(职)中教师10名、中小学教师60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8名),共计70名。具体岗位、数量、条件详见《交城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时核减的招聘名额直接调整到同类岗位面向社会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报考高(职)中教师需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2)不得报考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被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试用期或工作时间等有关资格条件中,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7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进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1日


    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8月8日8:00至8月11日17:00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1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8月11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登记表》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8月11日17:00后尚未审查或报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16年8月13日17:00前查询。


    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聘用人数的3倍以上,若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名额,使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到3:1,如聘用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高(职)中教师的高层次研究生人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但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及以上。


    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16年8月17日上午9:00---12:00。报考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岗位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8月17日9:00---17:00。改报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16年8月17日17:00前查询。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6年8月15日上午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4、考务费、报名费共计60元


    5、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8月23日8:00---18:00,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6、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8月15日上午12:00前到交城县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一卷(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科目为本岗位专业知识(分值为60分)、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4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高(职)中教师的考生不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进行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县招聘领导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如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则取消其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空缺,可以递补达到拟聘人员的3倍进入面试(本环节只递补一次)。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书;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讲课方式)


    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适应报考岗位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讲课时间不低于15分钟。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聘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全部结束后,按照各岗位一条龙排队(报考高、职中教师的按面试成绩一条龙排队)从高分到低分1:1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分数一样,则全部确定为体检人员。(如后续审核全部合格,则一并聘用)。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领导组同意后组织复检,确保体检客观、公正。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自律意识、遵纪守法以及工作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考核结束后,对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提出,经查实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1、确定岗位。


    确定岗位工作由招聘领导组和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组织进行,具体办法为:


    岗位“专业要求”相同的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与本专业其他考生合并后按成绩重新排序选岗)。


    2、县人社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聘用单位和确定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在聘用手续办理之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动工作。


    四、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由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8-3522441


    附:交城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专业分类指导目录.doc


    交城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


    领导组办公室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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