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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实验幼儿园招聘74名公告(含教师)
发布时间:2017-07-26 10:29     本文作者:山西人事网

    忻州市实验幼儿园(北区)2017年9月启用招生,为了南区、北区统筹管理、合理调配、优化保教质量,继续办好高质量、高水平的示范性幼儿园,特向社会招聘优秀教师和其他岗位人才。


    1、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用,选拨热爱幼教工作、具有一定职业素养、积极上进、综合素质良好的幼教专业教师及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奉献,热爱幼儿,热爱幼教工作,具有良好的心态。


    (二)学历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选聘的幼儿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学历,必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考试二甲以上证书。


    2.保育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报名选用后接受岗前幼儿保育职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卫生保健人员应具有中等卫生学校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证。


    4.食堂工作人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适应岗位工作,无传染病、精神病病史。


    (四)年龄要求


    幼儿教师年龄段在30周岁以下,保育员35周岁以下,卫生保健人员、食堂工作人员45周岁以下。


    ◆优先条件:


    符合聘任基本条件的,如符合以下任意一条可优先考虑聘用:


    1.个人在学校时被评为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2.毕业后有教育教学经验,承担过公开课、区域活动等教学展示、示范;


    3.在工作或实习期间受到各级表彰或取得保教能手称号;


    4.取得心理健康教育合格证书;


    5.取得计算机考核证书;


    6.男性幼儿教师;


    7.大专毕业后,取得本科学历;


    8.卫生保健人员取得营养师资格证。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教师:40名


    保育员:24名


    卫生保健人员:3名


    食堂工作人员:7名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时间


    1.发布招聘公告(7月26日——7月30日)


    报名及资格审验(7月31日——8月1日)


    本人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验幼儿园南区报名并审验证件。


    选聘各岗工作人员(8月3日——8月4日)


    ①教师笔试(基础文化、专业知识)


    8月3日上午8:30——10:00


    ②教师面试(形象气质、专业技能、职业认知)


    8月3日上午10:00——12:00


    下午3:00——


    8月4日上午9:00——12:00


    下午3:00——


    ③卫生保健人员审核相关资质,并进行面试。(8月3日)


    ④食堂工作人员选拨(8月3日)


    4.结果公示(8月5日——8月6日)


    忻州市实验幼儿园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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