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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2016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08-08 15:28     本文作者:山西人事网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晋人社厅函[2011]995号)、《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21号)和《关于下达2016年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及厅直属单位人员招录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2016]11号)、《关于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范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社会诚聘优秀人才,竭诚欢迎有意者来校应聘。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博士研究生,2015届、2016届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名。其中,博士研究生37名;硕士研究生18名,其中专业教师岗位5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名),辅导员岗位7名,教辅岗位2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4名。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学术规范,具有优良学风。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道德修养,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办法以2016年8月8日为准。


    6、具有符合岗位公布的学历学位、学科或专业要求。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本科、硕士、博士学习阶段所学学科(专业)至少有两个阶段相同或相近,各阶段均须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各阶段均须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士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学科或专业须一致。


    留学人员须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组织相应专家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审核,确定其是否具有报名资格。


    7、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岗位条件。


    应聘辅导员岗位要求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阶段曾担任班级的班长、团支书,或本科、硕士有一个阶段曾担任设有院(系)的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或学校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职务,其中班长、团支书任职时间至少一年,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任职时间至少一届。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人员,“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


    8、其他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5、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非上述情况已就业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6年8月8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招聘工作在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领导下,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已在学校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聘网发布公告。对于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学科和专业建设急需的优秀博士,可不受招聘条件中第5条、第6条关于博士研究生的限制),可到人事处或相关学院报名。由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组织综合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学校有关程序审批同意,并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二)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招聘工作在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领导下,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6年8月23日-8月26日。


    上午8: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山西财经大学人事处(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696号山西财经大学坞城校区修德楼1404办公室)。


    (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


    ②本科、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山西财经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二)纸质版1份(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山西财经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三)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④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⑤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应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须提供党员证明(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公章)、学生干部证明(在学校学生会任职的由校团委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其它任职由学院(系)基层党委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有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经历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报省教育厅、人社厅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学校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7666172、7666235、18935188261


    联系人:殷丽娟周婕


    举报电话:0351-7666078


    2、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如未达到规定比例,报省教育厅、人社厅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在学校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招聘岗位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等。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以充分的理由和依据及时告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填报信息等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予以取消应聘资格。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3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或职业基础知识(70分)两部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达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不再进入面试环节。评卷工作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参加笔试人员成绩(内容包括准考证号、性别、专业岗位、学历、成绩、名次等),公示期不少于5天。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笔试合格人员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不达1:3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合格且综合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方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面试前一周左右,将审核备案后面试人员名单及招聘岗位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要求等信息。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和素质、专业知识、岗位要求的其他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达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面试完成后,由面试评委小组组长和现场监督人员对面试成绩确认后向相应岗位面试人员当场宣布。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当天将面试合格人员的准考证号、性别、招聘岗位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排名在考场外明显位置进行公布,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分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提出体检人选,并在学校网站公示。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体检组织工作要周密细致,同时做好必要的事前保密工作,体检地点于体检前一天下午通知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省教育厅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进行。遇有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


    对不按时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造成的空缺,取消其拟录用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7、拟聘用。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8、公示。拟聘用人员有关情况连同考试成绩在学校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出生时间、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


    9、聘用。经上级部门批复后按照有关制度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


    五、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应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二)做好舆情监控工作,认真落实公开招聘舆情监控报告制度。


    (三)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


    (四)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1、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


    2、私自泄露与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


    3、违反招聘工作的其他情形。


    附件:


    1、山西财经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xls


    2、山西财经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山西财经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xls


    二〇一六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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