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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公开招聘233名社区专职社工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24 09:29     本文作者:山西人事网

  为充实社区工作力量,进一步推动我市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社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待遇


  1、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社工人员197名。


  2、为加强优抚安置工作,特面向太原市户籍的退伍军人及军人家属公开定向招聘社区专职社工人员36名,军人家属指现役军人或退伍军人的配偶和直系子女。


  3、被聘用人员享受太原市社区专职社工人员工资待遇(含五项社会保险)并享受冬季取暖补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


  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及办公设备;


  4、太原市户口或在太原市居住满一年以上(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1)报考公开招聘岗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古交市、娄烦县)社工岗位的、取得国家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2)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服从分配,适合岗位工作需要;


  8、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征得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介绍信。


  此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3、加入邪教组织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5、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包括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6、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2、完成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3、制定科学合理的社区公共服务工作方案和发展规划,运用相关社区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保证服务质量;


  4、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等工作;


  5、运用社会工作方法与技巧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专业服务,帮助社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6、向人民政府或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7、接受社区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及社区居委会的监督。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程序步骤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7日—3月29日


  (9:0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根据报考岗位,到相对应的县(市、区)社区主管部门报名。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信息(打印一份)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3张及2张报名表,到与所报岗位相对应的县(市、区)社区主管部门报名(《报名表》到各县(市、区)报名点领取或从《太原民政信息网》下载)。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现场报名时由各县(市、区)社区主管部门根据报名人员递交的相关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及相关规定者予以通过。凡发现报名者与所要求的报考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最低比例应达3:1,若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5、缴费


  报名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报名费10元,考务费用每门科目50元,共110元。现场未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我市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免除考务费用的政策。报名时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现场交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6、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根据《太原民政信息网》公布的时间,由本人凭缴费收据和二代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得代领)。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二)考试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分为《公共基础与时事政治》和《社区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两科考试。《公共基础与时事政治》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限60分钟;《社区理论与实务》全部为主观题,考试时限为90分钟。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与时事政治成绩+社区理论与实务成绩)/2。


  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社区实务与社区建设等相关知识,时事政治主要考查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的国内外主要时事。以闭卷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有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复审地点将在《太原民政信息网》公布。


  取得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成绩为两科成绩相加除以2),取得助理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太原市社区专职社工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具备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者只能按其中一项加分,加分不累计。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确认。资格复审主要查验报名材料原件及报名表信息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相关证件、信息是否真实有效。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方能参加面试。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国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已就业的人员还需携带现工作单位介绍信。退伍军人及军人家属报考定向岗位人员,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和户主主页)、退伍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及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聘用岗位的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未通过或放弃,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将于资格复审结束后在《太原民政信息网》公布。


  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其它证件一律无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评分标准最低60分,最高100分,进入面试的人员按面试成绩40%计入总成绩。考生面试成绩为全部评委所给成绩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太原民政信息网》公布。


  (三)体检及考核


  由招聘社工工作领导组确定专业机构对通过面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取消其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社工工作领导组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由具体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通过查阅本人档案、了解现实表现等方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资格条件。如果体检、考核不合格,不予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后,在《太原民政信息网》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拟聘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一经查实,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五)培训和分配


  公示期满后,由各县(市、区)社区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岗前培训。本次招聘所有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我市规定的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它


  1、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将陆续在《太原民政信息网》上发布。


  2、本次社工招聘考试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和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时间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附:

太原市招聘社工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doc

太原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社工人员报名表.doc

太原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社工名额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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