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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办公室文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19 17:17     本文作者:山西人事网

  因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文秘人员,具体招聘条件和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文秘岗位1—2名,主要从事文字资料撰写、编辑及办公室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本人政治可靠,身体健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有团队协作意识,执行力强。


  2.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3.具有汉语言文学等文史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写作和电脑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有医疗机构从业经验或软、硬笔书法功底者优先考虑。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有三年以上文秘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有实际工作能力者,所学专业不限,也可报名参加竞聘,竞聘时提供一篇手写1000字以内的工作业绩报告。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1.请于2018年6月30日下午18:00前将简历投至tys3y_zp2017 163.com,邮件标题和个人简历名格式为:“办公室文秘——姓名”。经初审合格后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于通知后三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市三院人组部进行资料审核。


  2.材料审核合格后进行面试。


  3.面试择优者需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


  4、联系电话:0351—7595013(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设定总分为100分,由基础条件(20分)、写作能力(50分)、面试(30分)三部分组成,按综合得分择优聘用。


  1.基础条件(20分)。凭应聘者报名所携带材料,本科毕业不加分,研究生毕业加1分,党员加1分,有3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的酌情加分。


  2.写作能力(50分)。由招聘领导小组依据应聘者文笔水平进行打分。


  3.面试(30分)。按应聘成绩确定面试人选,现场打分确定应聘人员该项分值。


  六、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优秀者,按照医院规定,与其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一年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按同类人员对待。


  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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