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晋市人社办函〔2016〕12号)精神,我局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见习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统一征集岗位,统一发布公告,双向选择对接,统一服务管理”的方法进行。
二、见习岗位数
本次共招募高校毕业生263名,安排到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二轻企业及民营企业进行就业见习。
三、见习条件及对象
就业见习人员须具有高平户籍,且在我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2016届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
四、组织方式
高平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要求将在高平人才信息网进行统一公布,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可通过双方自主洽谈或参加人才市场组织的专场招聘会现场洽谈的形式进行双向对接,对接成功后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参加就业见习。
五、报名方法及时间
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可通过下载《高平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1),按要求填写后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统一复印到A4纸上,身份证、报到证正反复印)、一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及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2),到人才中心进行报名登记,参加就业见习。
报名登记地址:高平市人才中心
联系电话:0356-2238911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4日—31日
六、相关待遇
就业见习服务期限为一年,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各负担50%,财政负担部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附件2: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doc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