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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警察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8 08:36     本文作者:山西人事网

    山西警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山西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政法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院位于太原市清徐县徐沟教育园区。


    为健全和完善学院用人遴选机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我院教师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结合我院师资队伍结构现状,决定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2013年以来在原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应聘: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计划为5人;招聘岗位为教师岗位。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法定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人才引进岗位、条件等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可登录山西警察学院网站(www.sxpc.edu.cn)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可以采取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发传真报名。由山西警察学院人力资源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通知本人参加资格复审。


    2、通过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各类资格证明原件到山西警察学院人力资源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证,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时间及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由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组确定。面试工作在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须在县一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考察


    考察以应聘人员的现实表现和人事档案为主要内容。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


    应聘人员须到原单位(或毕业院校)开具相关证明材料。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以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公示。如无异议,则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省公安厅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院按程序上报省公安厅,由省公安厅办理相关手续。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要求,或者有举报并查证核实者,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五、引进人才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如下待遇:


    (一)高校“131”领军人才


    根据具体情况,相关待遇采取“一人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协商解决。


    (二)国内外大学教授


    1、提供安家费50万元,上岗后一次性发放。


    2、提供科研启动资金:工科50万元,理科、文科30万元。


    3、享受相应的院内岗位绩效。


    (三)博士、具有副教授职称的硕士、国内“双一流大学”的硕士毕业生


    1、提供安家费20万元,上岗后一次性发放。


    2、提供科研启动资金:工科20万元,理科10万,文科10万元。


    3、享受院内岗位绩效。前两年具有副教授职称者可享受教授级院内岗位绩效,无职称者可享受副教授级院内岗位绩效,第三年开始根据本人评聘的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应的岗位绩效。


    六、后续管理


    引进的高层次人员按《山西警察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院纪检委(监察室)及社会监督。


    (一)工作人员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坚持公务回避规定,凡工作人员与引进人员有回避关系的,须回避。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实行民主监督,学院纪检委将全程参与招聘过程,同时接受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有关领导参与检查、指导。


    附件:2018年山西警察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统计表


    咨询电话:0351-2953651


    监督电话:13363511430


    联系人:李爱琴(电话:13363511408)


    李岱明(电话:13834201088)


    E-mail:lidaiming026@163.com


    地址:太原市清徐县徐沟教育园区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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