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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榆次区医疗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1 14:40     本文作者:admin

2019年榆次区医疗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快推进医疗集团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解决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晋卫人发〔2019〕1号《关于做好2019年县级医疗集团(民营医院)人才招聘大会工作的通知》文件、市人社办函〔2019〕41号《关于下达2019年度县级医疗集团专项招聘计划的通知》文件,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9年榆次区医疗集团拟向社会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和报考岗位相一致或以上的医师资格证;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1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榆次区2019年共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3名,其中内科2名,影像1名。招聘岗位具体条件以《榆次区2019年医疗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榆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2019年7月11日榆次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ci.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2019年7月24日

  2.报名地点:  榆次区政务大厅卫健体局窗口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其中应聘者《榆次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榆次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榆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医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4张(背面需标清姓名);

  (3)《榆次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公告附件下载,个人内容必须打印),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4)单位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考试费用: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报名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5.其他事项: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补充公告。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需改报其他岗位的考生请根据补充公告报名。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考生笔试成绩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榆次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医师资格证(岗位有相关资格要求的提供)、个人档案存档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由榆次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职位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职位与最后一名入围者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该职位面试人员名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榆次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ci.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在榆次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市)调动、不得辞职,否则不予调档。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时间安排

  (一)7月11日—7月19日媒体宣传

  (二)7月22日—7月24日榆次区政务大厅卫健体局窗口现场报名及缴费

  (三)7月30日榆次区政务大厅卫健体局窗口领取准考证

  (四)8月3日上午组织笔试、地点及时间见准考证

  (五)8月6日公布笔试成绩可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六)8月7日到榆次区政府二楼227室资格复审

  (七)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公示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榆次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榆次区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力度。榆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榆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榆次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和榆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咨询: 榆次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0354-3368271

  榆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4-3368171

  监督电话: 榆次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0354-336826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 附件1:榆次区2019年医疗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下载

  • 附件2:榆次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下载

  • 附件3: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doc下载

  • 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下载

  榆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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