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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太谷行政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选聘4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5 15:39     本文作者:admin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为我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4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本次选聘坚持以下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选聘岗位

晋中市太谷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辅助性工作岗位。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3、经我区人社部门开发,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区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户籍不限;

6、年龄条件为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程序

1、发布报名公告

于2020年9月25日在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网(www.taigu.gov.cn)、太谷人社、太谷县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发布报名公告。

2、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0年10月13日全天

地点:太谷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1号服务窗口(人社局四楼)

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版彩照3张;

(4)下载并打印《太谷区选聘辅助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个人所填内容必须打印)(下载网址: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网www.taigu.gov.cn)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考试收费标准按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执行,每人现金50元。

报名结束后,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在相关网站公布公开选聘方案。本次报名考生无需选择聘用岗位,选聘工作结束后,采用由用人单位和考生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拟聘岗位。

五、聘用期限及待遇

1、公开选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聘期3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2、用人方式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劳务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合同,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间,由用人单位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3、招聘人员工资1500元(工资随着我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作相应调整),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个人应缴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

咨询电话:0354-6228313

附件:太谷区选聘辅助性岗位人员报名表.xlsx

特别提示: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等机构,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晋中市太谷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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