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于2016年11月8日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考试形式、科目、时间和方法
1.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种形式,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
2.笔试科目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科目为:所报职位的相关学科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
笔试成绩=(学科知识)×80%+(教育综合知识)×20%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3日
上午:9:00——11:00学科知识
下午:14:30——16:30教育综合知识
考生按照规定的笔试时间和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一周左右,请考生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4.面试
笔试结束后,对报考人员按照考生报考职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职位面试名额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若确定面试人选的最低笔试成绩有两人以上分数相同,同时进入面试。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职业中学专业教师:按照各职位聘用名额和面试名额的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幼儿教师:按照聘用名额和面试名额的1:1.5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用讲课和答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讲课内容:所报学科教材(根据指定教材定课题,提前60分钟备课)。幼儿教师讲课7分钟,答辩3分钟,共10分钟;其它职位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共15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凡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以后环节。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