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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太原市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1 08:07     本文作者:山西人事网

    现将2017年太原市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安排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定于2017年7月23日上午进行。集合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时间安排有区别,请注意核对),集合地点在太原市委院内西楼门口(新建路81号,新建路与府西街交叉口西南角)。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男生400元,女生420元。


    (四)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


    (五)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盖章后的笔试准考证和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1张报到,迟到15分钟或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时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4、体检前8—12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5、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


    6、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7、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8、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和相关规定,拒不服从管理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恶劣的取消体检资格。


    二、考察安排


    考察工作拟于体检结束后开始。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考察时间由考察组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情况,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51—2020564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2017年7月20日


    2017年太原市党群系统考录公务员体检对象名单 .xls


    2017年太原市党群系统考录公务员总成绩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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