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7年7月2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选与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为3:1,未达3:1,按实有人数确定,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7月27日上午8:30至12:00
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319号山西人大会议中心308室、310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或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最终被聘用的考生在公示前必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定向、委培单位证明;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我处托管或提供档案托管协议书)。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空缺人数不再递补。
2、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开始后,因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最终参加面试人员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员确定。
4、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人员面试等事宜请随时关注山西人大网站公告。
6、联系电话:信息中心0351-4556633
人民代表报社0351-8228654
咨询电话:办公厅人事处0351-4556506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
2017年7月20日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姓名 | 准考证号 |
信 息 中 心 | 软件技术 | 员卓冉 | 93060162713 |
石 琪 | 93060164906 | ||
任一岩 | 93060040826 | ||
网络技术 | 韩海玲 | 93060212618 | |
范晓乐 | 93060091117 | ||
郭 俊 | 93060160702 | ||
人 民 代 表 报 社 | 新闻采编岗位一 | 王文婧 | 93060251104 |
路未雷 | 93060180125 | ||
高欢欢 | 93060300611 | ||
周 园 | 93060202403 | ||
李泽宇 | 93060220908 | ||
韩 珺 | 93060082605 | ||
新闻采编岗位二 | 侯进林 | 93060230524 | |
赵 琴 | 93060161111 | ||
赵礼秦 | 93060121314 | ||
薛金梁 | 93060050608 | ||
殷智杰 | 93060032006 | ||
郭艳花 | 93060155311 | ||
马 越 | 93060230318 | ||
张桠檀 | 93060162114 | ||
张慧勋 | 93060014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