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煤炭地质局《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参加综合知识考试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27日
上午8︰15-11︰30,下午15︰15-17︰30。
2、资格复审地点:山西省煤炭地质局三楼会议室(太原市师范街14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红底彩照一张(办理面试准考证);
6、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并注明聘用的起始时间);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本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岗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开始前,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若有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进行递补,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0351-7086449。
山西省煤炭地质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