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发展中心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按照省人社厅公布的笔试成绩,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省人社厅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27日(8:30-12:00)
资格复审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北路97号(山西省招生考试服务站)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籍表、成绩档案表、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本人1张2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
7、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应聘的资格。
2、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
3、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4、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认真阅读本通知,有关事项可直接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51-7326657。
山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发展中心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