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山西省煤炭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参加综合知识考试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8月1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资格复审地点:山西省煤炭地质局党员活动室(太原市师范街14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红底彩照一张(办理面试准考证);
5、已就业人员提供原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本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6、岗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根据有关规定,填报特殊岗位的须出具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9、所报岗位具备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2、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结束后,若有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进行递补。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351-7086449。
山西省煤炭地质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