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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22 10:19     本文作者:山西人事网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规定和山西省统计局《山西省统计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山西省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参加综合知识考试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资格复审地点:省统计局人事教育处(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32号统计大厦十层左侧1007办公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我处托管);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5张;


    7.所报岗位具备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应聘人员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资格复审开始前,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351-4955311。


    附件:2018年山西省统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山西省统计局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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