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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16 18:12     本文作者:admin

根据《运城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定于2020年7月2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未达60分不能进入体检。

此次体检对象为其他事业单位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体检时间与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20年7月21日

集中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7月21日早6: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在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口(中银大道19号)集合,集合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标准,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标准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标准执行。

五、考生纪律

(一)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行程码、健康码“绿码”信息、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迟到15分钟以上的或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需自觉服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自我防护,自觉配合体温检测工作,自觉佩戴防护口罩(自备)。体检前一天,如有体温异常应主动向市人社局申报,禁止服用降温退烧等药品,否则,一经发现后果自负。报到前应避免剧烈运动,防止引起体温异常影响体检。体检结束后,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考生应及时向市人社局进行申报备案。

(四)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要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六)体检前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并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七)怀孕者,事先告知医院带队人员,缓做X光检查。

体检有关事项可咨询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咨询电话:0359-2660316

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体检.xls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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