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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太原市2016“三支一扶”毕业生报到上岗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2 08:34     本文作者:山西人事网

    并人社市函〔2016〕145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山西省2016年度“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经报名、考试、体检、公示等程序,共有赵诚等181人确定为参加2016年我市“三支一扶”计划的人选。为做好他们的报到上岗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上岗


    2016年我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名单见附件1)定于9月22日-23日到各县(市、区)报到,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用人单位,为他们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尽力在食宿等方面为他们提供便利条件。


    二、签订协议书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尽快安排用人单位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签订协议书。协议书采用全市统一格式的《太原市“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见附件2),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补充完善。


    三、填写招募登记表


    《太原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登记表》(见附件3)由“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本人填写,经服务单位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后,于10月14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档案管理


    服务期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必须由服务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统一管理,两年服务期内,实行免费人事代理。


    各县(市、区)要加强和规范“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档案管理。接收档案时,要按规定办理改派或转档手续;平时还要注意收集服务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如:报到通知书、协议书、招募登记表、考核表、服务期满进入事业单位审批表等),确保档案材料规范、齐全。


    2017年新春慰问时,市人社局将对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五、信息维护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信息的收集工作,并于10月10日前在“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http://szyf.chrm.gov.cn/)中对“在岗状态”和“服务信息”进行维护。


    六、日常管理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到上岗后,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严格按照《山西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督促用人单位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对服务期间通过各种方式被机关、事业单位或各类企业招收录用的,用人单位要与其终止服务协议,并及时逐级上报。对不报或者瞒报的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附件:


    1.2016年太原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名单(略)


    2.太原市“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doc


    3.太原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登记表.doc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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