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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公安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01 18:00     本文作者:山西人事网

    晋中市公安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定于2016年7月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具体名单附后。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8日


    地点:晋中市体育场(晋中市榆次区安宁东街体育公园内)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及其实施规则等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后。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7月8日上午8:00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晋中市体育场南门报道入闱,迟到15分钟者视为放弃。


    (二)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体能测评期间不得擅自离开测评场地,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测评格。


    (三)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考前须自行熟悉体能测评项目和规则,加强锻炼,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体能测评当天自备运动衣和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四)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五)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前、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或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因自身身体原因或者违反测评规则所造成的意外情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体能测评成绩当日现场公布。


    咨询电话:0354——3075046


    0354——3075640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日


    附件1: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doc


    附件3:晋中市公安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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