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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治市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05 17:36     本文作者:山西人事网

    根据《山西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2016年长治市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定于9月1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9月11日早6:30前


    地点:长治市委党校(长治市城区工农巷49号)


    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2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对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同时要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


    五、考生体检纪律


    1、体检实行封闭管理,参检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2、参检考生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提及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参检考生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隐瞒病史,一经查实有代检或其它舞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4、参检考生家长不得尾随到体检医院干扰体检工作,如造成后果,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六、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


    3、参检考生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4、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5、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


    咨询电话:0355-2192521


    (提示:考察工作拟于体检结束后开展,届时将由考察机关电话通知体检合格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中共长治市委组织部


    2016年9月5日


    附件:2016年长治市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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