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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晋城市直和开发区部分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02 08:24     本文作者:山西人事网

    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决定为市直部分学校和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2016年市直部分学校招聘专业人才67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8名),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学校招聘专业人才18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名),具体招聘名额及岗位见《晋城市2016年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后)。


    三、报名范围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四、报名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学习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从教,服从组织安排。


    3.报考教师岗位:①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特殊专业要求人员和晋城市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除外);②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③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或教师资格证上认定的学科与岗位要求相符。报考非教师岗位和特殊专业:①须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②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和专业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晋城市2016年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5.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8日以后出生),其中晋城市中等专业学校特殊专业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8日以后出生)。


    6.“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出现空岗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此招聘指标纳入公开招聘岗位名额。其中:相同的学科岗位,合并岗位数,不再延长报名时间;属于单学科岗位的,报名时间顺延两天。相关信息在晋城在线、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和晋城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以上退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6年8月8日为截止日期。


    五、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查询:


    晋城在线(www.jconline.cn)、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jcsrsj.com)、晋城市教育局网站(www.jcedu.sx.cn)。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jcsrsj.com)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16年8月8日9:00至2016年8月12日17:00期间登录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人员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晋城市范围内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含已签订就业协议或正在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报名范围之内。


    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供同意报考介绍信。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8月12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8月12日17:00至8月1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报考市直部分学校专业岗位带方向人员,如果本人毕业证上未注明专业方向而实际所学是此方向的,网上报名确认后,请于8月14日早上8点持本人毕业证到所报考学校进行技能初审,初审合格后,按程序缴纳费用。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6年8月15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8月23日至24日登陆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15日上午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六、笔试与资格复审


    (一)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百分制计分,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应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理论(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等。


    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按学校分学科(岗位)上网公示。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以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评对象(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专业技能测评对象)。


    (二)资格复审


    对进入专业技能测评(面试)的人员,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将四证缩印至一张A4纸正反面)以及个人学生档案等证件材料。其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所在地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所在地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等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评(面试)的资格。被确定为专业技能测评对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报考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评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评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项目。


    报考非教师岗位人员以学校所设岗位提供用书为准,按所报岗位进行面试。


    专业技能测评(面试)采取现场评分的办法,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测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测评内容:


    (1)初、高中教师以初、高中现行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2)小学教师以小学高段现行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3)晋城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和无统编教材岗位人员,以学校所设岗位提供的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专业技能测评考官异地聘请,现场全程录像。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具体面试考务工作另行安排。


    八、体检与考核


    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评合格成绩×40%)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以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时,按笔试合格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专业技能测评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学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本次招聘各环节形成的招聘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九、聘用与管理


    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评结果都要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测评、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城在线、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和晋城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晋城市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特殊专业人员,考入聘用后,从聘用之日算起须在三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够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将终止聘用关系。


    凤城中学和爱物学校属于新建校,为使学校有一支素质高、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对两所学校拟聘用专业人才,根据实际情况,将和市直学校部分教师进行合理调配,拟聘用的专业人才必须服从调配。


    拟聘用的专业人才,要安心教育事业,签订《服务教育协议书》,六年内不得报考其它单位和岗位的招聘考试。


    十、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业人才领导组及办公室,负责这次公开招聘专业人才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在晋城在线、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晋城市教育局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时间、专业技能测评时间及注意事项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356—2066119;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356—2066125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办公室:0356—2130787


    中共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工作委员会:0356—219304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晋城市2016年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晋城市教育局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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