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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城区2016公开招聘120名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12 15:14     本文作者:山西人事网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不断充实教师力量,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报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现就大同市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有关事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原则,阳光招考、科学招考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1、招聘岗位及计划:小学教师120名,其中,语文教师40名,数学教师30名,体育教师30名,音乐教师10名,美术教师10名。各学科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大同市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表》(附后)。


    2、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聘用后,成为正式在编教师,享受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奉献、进取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且有一定的教学组织管理能力。


    3、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且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4、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


    所学专业是指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学位证及其他证件不作为认定所学专业的依据。


    研究生所学专业如与报考学科专业要求不符的,可按本科所学专业报考。


    各学科的相同专业见《大同市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专业参照目录》(附后),如所学专业不在参照目录所列范围,不能报考。


    (二)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报考条件


    1、按照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晋人社厅发[2016]21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公开招聘政策,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少于40%的招聘岗位,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本次招聘设置服务城区的“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48名。其中,语文教师16名,数学教师12名,体育教师12名,音乐教师4名,美术教师4名。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① 参加大同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且服务城区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②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且服务城区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转成在编公办教师的人员;


    ③ 参加大同市“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城区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④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且服务城区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⑤ 常住户口为大同市城区户籍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大学毕业后或在大学就读期间入伍的)。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要求。


    4、“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不达比例要求的,相应计划名额纳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中。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人员。


    2、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


    3、大同市辖区内(含各县区)在编的公办教师。


    4、现役军人,试用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5、在校就读的研究生不得以原本科学历报考。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核考察、确定岗位、公示、聘用等十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方案经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审议通过,并报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在《大同日报》、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发布公告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9月25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2、报名地点:大同市瑞洲大酒店


    地址:大同市云冈路五岔路口北200米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登陆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大同市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并逐项填写。


    4、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含就业或落实就业单位时已


    使用过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近期同版红底2寸彩照8张;已就业的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同时,须登陆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6、对考生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


    7、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拟招聘人数3倍以上方可开考。


    8、计划调整。报名人数不达上述竞争比例的,可经区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招聘计划,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到其他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及时在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2小时。两科笔试成绩分别以百分制计分,并分别按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区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笔试考务安排,考生可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关注试前公告。


    笔试后,根据各学科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对参加笔试成绩有效人数不达招聘计划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对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依据考生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1、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档案自带的提供本人档案。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① 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② 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现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③ 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


    ④ 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


    ⑤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3、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4、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产生的教学能力测试空缺名额,按各学科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如参加笔试的考生中已无递补对象,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进行能力测试。


    (五)教学能力测试


    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教学能力测试以试讲试教为主,每人备课、编写教案时间6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教材使用大同市2015-2016年度小学现行教材。根据考生讲课情况,测评其综合素质,主要包括对教材的理解和把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表举止和板演示范能力。


    2、教学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教学能力测试后,依据各学科总成绩排名(总成绩并列者,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教学能力测试人数不达比例的,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要求70分(含)以上,且总成绩为60分(含)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医院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业务水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再行复查。


    考核考察须填写《大同市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考核考察表》,考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确定岗位


    本次招聘“按学科类别设置招聘计划,高分考生优先选择岗位”的办法。即:经考试、体检、考核入围拟聘用人选的考生,按各学科考试总成绩排序,高分者优先选择具体应聘岗位。


    (九)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考察合格并明确具体应聘岗位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清,以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办理招聘审批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为稳定教师队伍,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录用,5年内不能流动,最低服务年限5年。


    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并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聘用人员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核、公示环节出现的名额空缺均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工作纪律,严明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程序,坚决杜绝和查处招聘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招聘工作秉承“阳光招聘、诚信考试”的招考宗旨,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本方案由大同市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另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2-5209151


    监督电话:0352-5209263


    附件:大同市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表.xlsx

   大同市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考专业参照目录.xls

   大同市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大同市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


    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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