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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高平市2018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30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4 09:56     本文作者:山西人事网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按照“统一开发岗位,统一发布公告,统一组织招聘,统一服务管理”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30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2016、2017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借、贷合同)


    2.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低保证)


    3.有身体残疾的高校毕业生;(残疾证)


    4.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5.经村(居)委会认定的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高平市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表》)


    符合报名条件3、4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置,不占用招聘名额。


    已参加过公益性岗位的不能再次报名。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采取集中报名、考试与考核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到人力资源市场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登记。


    报名地点:高平市人力资源市场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8日-10月20日


    咨询电话:0356-2238911


    (二)考试、考核


    我市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方式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报名人数不达招聘计划数,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采取笔试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报名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初步人选。


    (三)体检


    初步人选需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高平市人民政府网、高平人才信息网、高平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因体检、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额时,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及管理


    1.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为三年,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缴纳医疗、养老、工伤、失业四项社会保险。


    2.聘用人员实行“用人单位日常管理、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监督检查”的方式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要遵章守纪,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做好本职工作。


    3.如有中途辞职、离岗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


    附件:高平市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表.xls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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