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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有限竞争选拔市直学校校长、副校长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24 19:27     本文作者:山西人事网

    为了深化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强市直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西省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吕梁市决定有限性竞争选拔部分市直学校校长、副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职位


    市直学校校长2名,副校长10名。


    二、报名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及中等职业学校中符合本次有限性竞争选拔任职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含聘干),省直及其他各市教育系统中符合本次有限性竞争选拔任职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含聘干),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均可报名。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学校管理及相关工作,具有较强的决策管理能力、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业绩突出,善于学习,身心健康。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所报职位相关领域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知识。


    3.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不含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


    4.报考校长职位,须为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副县级及以上校级领导或教育行政部门副县级及以上干部,其中副县级干部须具有2年及以上同级职位任职经历。


    报考副校长职位,须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市直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各县(市、区)普通中学正科级及以上干部,其中,正科级干部须具有3年及以上同级职位任职经历。


    计算任职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5.报考校长职位,年龄须在54周岁以下(196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副校长职位,年龄须在48周岁以下(196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有限性竞争选拔:


    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正在处罚期的;未满任职试用期或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有其他不适宜情形的。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报名步骤如下:


    1.查询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通过吕梁党建网、吕梁共产党员微信平台、吕梁人事人才网、吕梁市教育局网查看《吕梁市有限性竞争选拔部分市直学校校长、副校长公告》,查询相关信息。


    2.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9月25日8:00至2016年9月29日18:00期间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www.llrc.com.cn),按照提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下载打印填写生成的《吕梁市有限性竞争选拔部分市直学校校长、副校长报名表》,并不得改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考人员只准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选拔资格。


    3.报考人数要求


    经网上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选拔职位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10。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1:7。如果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规定人数的,要核减职位数。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在提交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于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2日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可于10月21日以后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查询。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职位数与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比例为1:5。


    面试前,由市委组织部和市教育局联合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需审查的资料:


    (1)《吕梁市有限性竞争选拔部分市直学校校长、副校长报名表》(一式3份);


    (2)《吕梁市有限性竞争选拔部分市直学校校长、副校长推荐表》(一式3份);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选拔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4)近期一寸红底免冠证件照3张(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


    (5)本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一式3份,加盖公章)。


    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以下两种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一是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考者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校长20分钟,副校长10-12分钟。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职位数与考察人选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分者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确定以后的各个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根据确定的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工作表现、履职能力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同时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


    (四)研究决定


    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向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汇报,部务会根据考察结果按照1:1.5的比例提出初步人选,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市委常委会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空缺。


    (五)公示和任职


    拟任人选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同级职务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命手续(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适当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参加吕梁市有限性竞争选拔的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因虚假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拔资格的,需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资格复审时要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适宜参加有限性竞争选拔提出意见。


    2.参加吕梁市有限性竞争选拔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资格:打招呼、请客送礼等行为的;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其他违反政策规定的。


    本公告由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吕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8-8231066(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


    0358-3380949(吕梁市教育局)


    附件:吕梁市有限性竞争选拔部分市直学校校长、副校长推荐表.doc


    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


    吕梁市教育局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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