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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县2016年招聘18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21 08:27     本文作者:山西人事网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21号)和《吕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吕发〔2008〕4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全县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5名,其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23名。具体招聘名额及岗位见附件。


    依据政策规定,县级事业单位按照不低于招聘总岗位的12%的比例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但报名不达规定比例时核减的岗位可以转为面向社会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需符合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七)招聘对象为2016年前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以上毕业


    生(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所需要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其它服务基层工作”(简称为“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九)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十)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6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9日到7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文水县城镇第五初级中学(胡兰大道韩村段红绿灯以东100米路北)。


    (二)报名须提供材料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报到证或人事代理证(档案保管单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5张,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资格证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本人现场报名,填写有关表格,接受资格审查。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在报名地点领取或公告发布网站下载《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证明材料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考试费用60元/人。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2、报名人员只准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3、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一律参照山西省2016年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目录认定。4、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5、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未经同意的,一律不予聘用。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招聘条件,对所报考生的有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2016年8月4日在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名额,调配增加到本单位同类面向社会招聘岗位;2、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的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3、面向社会招聘岗位(不含卫生系统)报考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名额。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将通知已报名并缴费人员在2016年8月1日进行一次应聘岗位的改报。


    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或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此次拟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0日前提供毕业生档案、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五)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考试时间:2016年8月5日上午9:00-11:0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形式


    报考国土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农委畜牧兽医执法大队、乡镇安全监管站、乡镇食药监督管理站、农村小学教师、徐特立高级职业中学(音乐、体育、机动车、机电、计算机、土建、食品工艺、化工、园林园艺)、乡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岗位的,设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报考其他岗位(文水中学、文水二中、徐特立高级职业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的,只设面试考试环节。笔试、面试考试均采取百分制形式。


    3、考试内容


    报考国土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农委畜牧兽医执法大队、乡镇安全监管站、乡镇食药监督管理站等岗位的,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乡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岗位的,笔试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徐特立高级职业中学教师(音乐、体育、机动车、机电、计算机、土建、食品工艺、化工、园林园艺)的,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教育理论,小学岗位语数考试以中考考试大纲为主,职业中学岗位语数考试以高考考试大纲为主。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面试对象


    报考国土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农委畜牧兽医执法大队、乡镇安全监管站、乡镇食药监督管理站、乡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岗位的,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岗位分别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乡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合格线以上人员为参加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徐特立高级职业中学(音乐、体育、机动车、机电、计算机、土建、食品工艺、化工、园林园艺)教师的,笔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岗位分别排序,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合格线以上人员为参加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确定面试对象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招聘条件,对所有面试对象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证)等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复审。


    5、确定体检对象


    报考国土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农委畜牧兽医执法大队、乡镇安全监管站、乡镇食药监督管理站、乡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


    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徐特立高级职业中学(音乐、体育、机动车、机电、计算机、土建、食品工艺、化工、园林园艺)教师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根据面试讲课成绩合格线以上,按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


    报考文水中学、文水二中、徐特立高级职业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根据面试讲课成绩合格线以上,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6、确定考核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核。


    7、公示


    经考核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如有异议,由招聘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处理。


    四、聘用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岗位为差额事业单位;其余岗位均为全额事业单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其中: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执行定级工资;报考其他岗位的执行试用期工资;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被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准调动。


    (二)岗位确定


    乡镇安全监管站、乡镇食药监督管理站、乡镇卫生院具体岗位按综合成绩优先选择,其中:乡镇安全监管站具体岗位凤城镇、胡兰镇、开栅镇、西槽头乡各2人,孝义镇、南安镇、南庄镇、北张乡、南武乡各1人;乡镇食药监督管理站具体岗位开栅镇、胡兰镇各2人,凤城镇、孝义镇、南安镇、南庄镇、下曲镇、马西乡、西城乡、北张乡、南武乡各1人;乡镇卫生院具体岗位西城乡卫生院3人,西槽头乡卫生院、马西乡卫生院、凤城卫生院宜儿分院各2人,南安镇卫生院、南庄镇卫生院、南武乡卫生院、苍儿会旅游开发区卫生院各1人。


    报考文水中学、文水二中、徐特立高级职业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招聘学科名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由拟聘用人员选择学校。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聘用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未报到者的视为弃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本方案由文水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集体研究。


    公开招聘考试咨询电话:0358-3022465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2016年文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doc


    文水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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