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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2016卫生系统公开招聘42名医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23 08:17     本文作者:山西人事网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健康扶贫工作,按照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增人计划和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拟为9个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医师42名。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河曲县政府网(www.hequ.gov.cn)、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等相关媒体发布。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为河曲县楼子营镇等9个乡(镇)卫生院,单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名额42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等详见《河曲县2016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师简章》。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8年10月13日至1981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


    6、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助理医师资格证的可放宽到中专学历;


    7、根据晋人社厅发〔2016〕21号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征集地为河曲县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河曲县2016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师简章》。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2014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其他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6年报名结束之日为截止时间。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笔试费50元。报名网址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


    报名按以下顺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9月27日8:00至10月12日24:00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河曲县2016年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县2016年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初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对其进行有关政策和业务培训,掌握岗位要求和资格初审的方法。根据招聘方案的规定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初审应做到准确、公正、及时。


    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10月13日12:00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考生要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6年10月13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10月20日-10月22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350—3303270;0350-3022139。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内容和方法


    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80分,公共知识(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管理知识等)20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


    2、面试内容和时间


    面试前县招考领导组办公室要拟定面试实施方案,上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实施。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面试用时10分钟。


    3、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3日(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河曲县城(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七、开考比例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不达6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02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人数如少于招聘名额,将核减招聘名额,核减的名额调剂到01岗位对应的招聘单位。


    面试比例为1:2。不达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再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


    八、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并列者可共同列入资格复审名单。若入闱人数不达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初步入闱的人员须由本人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工作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对考生资格复审结果合格、不合格,审查机关提出意见,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者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须登录忻州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所在县(市、区)组织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尚未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团省委)审核盖章;特岗教师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


    退役的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薄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等岗位要求的证件和征集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在2016年10月28日登录河曲县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九、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注意事项登录河曲县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入闱人员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体检和考核如出现空缺名额不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河曲县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所报岗位由高到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确定聘用单位,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五年,违约者须支付10万元违约金,违约金上缴县财政。


    十一、聘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按照表格要求存档备案。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核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关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是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十二、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县监察局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350-7288149河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0-7222142河曲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监督电话:0350-7222008河曲县监察局


    公告中公示的2016年公开招聘领导组咨询电话,在工作期间内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为报考人员及时解答有关问题。


    公告中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等方面的问题,由河曲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河曲县2016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师简章.xls


    河曲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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