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关于招募2023年度第四批机关事业单位见习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4 17:01
本文作者:admin
为切实加强青年就业见习管理,有效促进我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就业,营造有利于各类高校毕业生及适用人才在我市集聚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关于做好就业见习扩规模提质量相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1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招募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现公告如下:就业见习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符合就业见习条件的人员一般应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参加就业见习。每名见习人员只能在一个就业见习单位参加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人员以及在校学生不得报名参加就业见习,一经发现取消见习资格,退回已享受的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期为3-12个月(最少不低于3个月),见习期间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每人每月1980元,见习单位统一为就业见习青年购买一年保额不低于85万的人身意外险。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由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出具《见习证明》。见习人员被见习单位聘(录)用,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到2024年3月15日报名地点:各见习单位(名单详见《古交市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汇总表(四)》)人社局二楼就业失业登记窗口办理(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两寸红底照片)见习人员根据《古交市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汇总表(四)》(附件1),选择适合自己的单位和岗位(每位见习人员仅允许报一个岗位),并向见习单位提交报名材料。见习单位结合用人需求确定见习人员,并将确定的见习人员名单提交至古交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确认。1.已经参加过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参加见习;2.报名就业见习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就业见习资格。见习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古交市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汇总表(四)》